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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7-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基秘〔2024〕186号)和《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以下简称“办法”,https://kjt.ah.gov.cn/public/21671/119455471.html)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组织开展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以下简称“省杰青延续资助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优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

二、申请人要求

申请人及其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符合《办法》第十三至二十条规定及申请通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是依托单位正式受聘的科学技术人员,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是所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在读研究生、离退休以及兼职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

2.项目申请数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限1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省基金合计限2项;

(3)正在承担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

3.各类型项目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省杰青延续资助项目申请人,应当是2023年度到期(任务书项目结束时间是2023年)的省杰青项目负责人,已按时完成研究任务且未延期、终止或者撤销省杰青项目,只能选择与第一个资助周期相同的领域,不得跨领域申请。

(2)杰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突出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含2013年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3)优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较好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和优青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4)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应当是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应当是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国家或省基金项目。

(5)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且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4.项目申请人与参与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5.2023年到期且按要求提交结题的省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其中结题验收“不通过”的,不予立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青年或面上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以获得国家基金委相关学部盖章结题证明通知材料或所在依托单位公章证明材料为准。

三、申报工作及时间安排

1.省基金通过依托单位组织实施,省杰青延续资助项目、杰青项目、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面向全省依托单位申报,优青项目面向省属依托单位申报。

本年度对杰青项目和优青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对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我校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推荐名额有限,请各单位务必择优推荐。

2.省自然科学基金实行限额推荐,项目申请人注册登录安徽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点击“办事大厅”进入,点击“省自然科学基金”类别(注意项目类别)进入,点击“业务办理”开展申报工作。注册账户后,学校授权才可进行项目申报,请项目申请人在2024年7月15日16:00前完成注册,科技处于2024年7月16日统一授权。申请人注册并登陆后,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附件全部材料合计总页数不超过40页,其中包括不超过5个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附件材料按规定扫描成PDF上传。(附件全部材料合计总页数超过40页或超过5个代表性成果等未按照要求上传附件材料的,按照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不予函评。

3.因省自然科学基金实行限额推荐,各二级单位将申请人申报书电子版PDF及纸质版(A4双面打印PDF)一式一份,于2024年7月31日17:00前统一报送科技处,电子版以“二级单位+2024省自然”命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grant@ahtcm.edu.cn,逾期不予接收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函评和会评,对遴选出来的项目,予以推荐。拟推荐项目申报时只需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申报项目拟立项公示后,再按要求报送系统打印纸质材料;未通过评审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四、联系方式

申报工作联系电话:0551-68129064,联系人:王雷

信息系统咨询电话:0551-66161997

科技处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