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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08

2024年,校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遵照“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依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安徽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围绕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以完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为目标,统筹做好学术评价体系改革、学术生态营造、健全校院两级学术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等各项工作,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高教法行使审定、审议、评定和咨询权。

一、学术事务管理

按照《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安徽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校学术委员会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扬学术民主,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充分发挥学术审定、审议、评价和咨询的作用。

(一)完善学术事务机构

校学术委员会按学术发展与学术事务管理的需要,分别设立了校学术委员会学院分委员会、校道德建设专业委员会和校科技伦理委员会,不断完善基层学术单位的组织建设,使“放管服”精神落到实处。

(二)发挥学术评议作用

根据学校学术事业发展的需要,不断发挥学术委员会对各类学术事务的审议作用。2024年4月,受人事处委托,审议《关于2024年高端人才引育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汇报》;2024年6月,受科技处委托,审议《2024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和安徽省高等学校2024年度科研计划书》;2023年12月,审议我校2023年度学术贡献综合奖励评审结果。

(三)开展学术评价工作

校学术委员会积极探索科学评价导向,深入研究破“五唯”形势下的学术评价体系,突出创新成果、实际贡献,推进分类评价,不断完善学术评价机制。2024年先后8次对学校高层次人才及校聘职称认定,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优秀青年人才及创新团队推荐等工作进行学术评价。

二、学风建设

(一)学术诚信教育

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协助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做好学风建设的相关工作,编制并上报学风建设年度报告。全面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学术诚信教育工作,学习落实学术诚信政策文件、科研道德提醒、科研评价导向、学术期刊预警名单等最新文件精神,加大学术不端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加强科研人员学术诚信意识。

组织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开展针对全体科研人员的学术诚信教育工作,制作供学院参考使用的学术诚信宣讲手册,将科学道德、学风建设宣讲教育融入新入职教师、新进研究生导师的岗前培训中;广泛开展本科生、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活动,通过网站、报告会、课堂等多种形式,实现从新生入学教育到毕业教育学术诚信教育全覆盖。

(二)学术诚信宣传

根据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等国内学术机构近期公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发布《关于转发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等国内学术机构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的通知》,及时警示提醒。同时强调期刊预警不是论文评价,更不是否定预警期刊发表的每项成果,旨在提醒我校科研人员审慎选择成果发表平台。

发布《关于加强我校学术论文原始数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范围、职责与流程等事项。建立管理台账,督促本单位科研人员进行数据备案,在做好论文备案登记及数据保管工作的同时加强论文原始数据的监督检查。

(三)学术诚信调查认定

学术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撤稿论全面自查工作,对2021年1月1日以来本校、本校教师署名的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通过汇总各学院报告,我校共有5篇撤稿论文(含教育部撤稿论文清单中2篇)。

校学术委员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安徽中医药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管理办法》规定,委托校学术道德建设专业委员会依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涉嫌学术不端的调查、认定工作,确保调查过程有章可循,调查结论客观公正,维护学校严谨学风和学术诚信。对查实存在问题的当事人甄别责任,根据事实给予处理,有力维护了学术诚信,促进了学术道德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同时积极配合学校纪委等职能部门开展相关学术成果核查工作。

三、小结

2024年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优势资源整合,学校各项事业保持蓬勃发展的强劲态势。2025年校学术委员会继续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按照学校特色和发展规划,完善学术评价标准及审议和评定流程,健全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落实“教授治学”制度,大力推进学校学术事务管理,为建设“优势突出、特色鲜明、贡献卓越”的一流中医药大学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