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促进广大师生员工学术积极性,现将2023年度安徽中医药大学学术贡献综合奖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 各单位组织填报《安徽中医药大学2023年度学术贡献综合奖励申请业绩汇总表》(附件1),并将所填报个人业绩全部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由所在单位管理员审核后提交,未上传至系统的业绩不予认可;行政机构人员业绩从所隶属二级院部统一汇总报送。
2. 所有科研业绩参照《安徽中医药大学学术贡献综合奖励办法(修订)》(校[2023]55号)(附件2)文件附件内容填报;
3. 各二级院部申报科研论文和著作业绩总数应于2023年科技/社科统计上报数量一致(附件3);
4. SCI1区(以当年度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表为准)需要提供论文简介(附件4)。
二、纸质材料报送
1. 各单位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组织核对所填业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将《安徽中医药大学2023年度学术贡献综合奖励申请业绩汇总表》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 所有科研论文均需提交检索报告复印件 1份(其中 SCI 论文分区以当年度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表为准),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
三、时间安排
1. 3月1日—3月15日,教师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个人科研业绩。
2. 3月16日—3月31日,各单位科研秘书及科研院长对本单位教师科研业绩信息进行初审,核对所填业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4月1日—4月30日,科技处进行信息最终审核。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孙娟,0551-68129065,343500358@qq.com。
附件:
1.安徽中医药大学2023年度学术贡献综合奖励申请业绩汇总表
2.《安徽中医药大学学术贡献综合奖励办法(修订)》
3. 2023年教育部科技/社科统计各单位上报科研论文、著作数据
4. SCI1区论文简介模板
科技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