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安徽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研合作需求征集及临床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27

各相关医院:

根据《安徽中医药大学临床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安徽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现将2026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及到期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合作需求征集

1.征集范围

校地共建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及省内其他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作为榜单发起单位,提出科研合作榜单需求(附件1),学校发榜后院校双方组成双负责人,学校评审后择优推荐省级或校级项目。

2.征集原则

合作需求需符合榜单发起单位学科、专科(专病)建设发展目标,建议围绕优势病种、特色疗法、院内制剂、中医药智能化等方向开展。

3.经费来源

经费由榜单发起单位自筹。具体金额根据推荐项目类别确定。

4.工作流程和要求

(1)榜单征集阶段:各校地共建附属医院发起的科研合作榜单原则上不少于15项,非直属附属医院原则上不少于10项,教学医院、实习医院原则上不少于5项;

(2)榜单发布阶段:社会合作处征集科研合作需求榜单,科技处审核后在学校(含第一、第二、第三临床医学院等)范围内发布,由榜单发起单位确定意向榜单揭榜人选(揭榜人限1项/人);

(3)榜单确定和项目申报阶段:项目优先资助有研究生带教任务,以临床实际问题或医院管理为导向的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项目申报书需附联合申报协议书(附件3),明确双方人员责权利;

(4)项目评审和立项阶段:双方联合申报团队,撰写申报书,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立项;

(5)项目申报阶段应按医院伦理委员会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伦理审批;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境外合作项目或其他要求备案的项目,须报科技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报,应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医院审批通过后方可申报。

二、中期检查

学校加强在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在研项目(附件4)需按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附件5)。

三、结题验收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对到期的校级临床科研项目开展结题工作,结题需符合结题基本标准(附件6),结题项目清单见结题情况一览表(附件7)。

请相关医院科教科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主持校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需认真填写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8),并将《计划任务书》、《项目申请书》及支撑结题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以上结题材料纸质材料均需准备一式一份(装订顺序为:1.结题报告;2.任务书;3.申请书;4.支撑结题附件材料),另附1份结题情况一览表(附件7)。

三、材料上交

1.项目申报。请各榜单发起单位根据学(专)科建设发展长期需要,积极组织谋划科研合作榜单,在2026年4月20日,将科研合作榜单需求发送至社会合作处邮箱460275786@qq.com,学校将根据榜单揭榜情况,适时组织揭榜团队提交申报书、协议书及汇总表(附件9),开展评审及立项工作。

2.中期检查。请各医院督促在研项目负责人加快项目研究,2026年5月30日前提交年度进展报告至上述邮箱,纸质版邮寄至合肥市龙子湖路350号安徽中医药大学图书馆832室社会合作处。

3.结题材料。请各医院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附件7、附件8)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纸质版结题材料、结题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医院盖章后邮寄地址同上。

社会合作处联系人:吴鹏,电话:0551-68129321;13866172694;

科技处联系人:贾步云,电话:0551-68129064;15855156407

附件1:科研合作榜单需求意向表

附件2:安徽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3:联合申报协议书附件4:安徽中医药大学2025年度在研临床科研项目一览表

附件5:安徽中医药大学2025年度科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附件6:安徽中医药大学临床科研项目结题基本标准

附件7:到期临床科研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附件

附件8:安徽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

附件9:安徽中医药大学临床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社会合作处 科技处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