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202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拟对我校2020年、202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学院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2020年项目在2026年10月27日之前、2021年项目在2027年4月25日之前通过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117.68.9.179:8081/)提交结项材料,原则上不允许延期。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或申请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将作撤项或终止处理。
2.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并退回已拨经费;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并退回剩余经费。被撤项或终止的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的科研成果,不得在评定职称、申请奖励评优等使用,项目负责人因承担此项目而获得的各项荣誉、人才称号、专业技术职称和绩效奖励等将被取消。
3.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向项目负责人进行传达,并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省社科规划项目特别是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负责人发扬优良学风,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形成高质量成果。
联系人:王美侠; 0551-68129064。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