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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5〕116号)(附件1)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型

(一)自然科学类

包括创新团队项目、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研项目、青年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项目、产学研项目和专项项目7类。

(二)人文社科类

包括创新团队项目、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研项目、青年科研项目和特需专项项目5类。

二、 申报条件要求

围绕国家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前沿方向及安徽省中医临床及中药产业发展前言需求,立足我校科研比较优势,坚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和特点,基于“四个面向”;各类项目建设目标、基本条件、支持保障和管理要求等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

三、 申报注意事项

(一)各类项目申请人年龄应符合项目申报要求。创新团队项目带头人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科研项目申请人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为加大青年科研人才支持力度,各校确保总立项数70%以上项目主持人为45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在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各项目申报主持人必须是本校正式在职教职工,入职时间最迟为2025年11月以前,且不得有省教育厅在研项目(主持)。博士研究生项目申报人须是本校在读2025级博士研究生。除创新团队项目外,高校领导班子成员不得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各类项目参与人中须包含本校在读本科生。

(三)项目申请人、项目组成员不得以已获立项的相同或类似选题重复申报各类教育厅科研项目。

(四)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2023年至今,撤项、结题评价为D的项目(含省科技项目、教育厅项目、校级基金项目等)主持人不得以第一申请人申报2025年度教育厅科研项目。

(五)创新团队项目、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重点科研项目、青年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六)各项目申请人认真填报《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评审推荐汇总表》(附件3、4),要求中期考核指标和预期研究成果必须是可达到的量化和实质性指标,该部分内容将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

(七)各类项目严格执行过程管理,实行中期考核与结题评价制度。对于中期考核未达标的项目,后续经费将不予拨付。结题评价结果与后续项目资助直接挂钩。

(八)国家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研究项目、省科技项目和省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在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建议申报(2025年12月31日到期项目负责人可申报)。

四、 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具体要求

1.非直属附属医院由社会合作处统一报送;各类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由平台管理处统一报送;博士研究生项目由研究生院统一报送;

2.项目申请人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附件2)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由各二级单位科研办、社会合作处、平台管理处、研究生院汇总后,将纸质版申请书(1份)及盖章版汇总表(附件3、4)于2025年12月4日前,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少荃湖校区图书馆818室),逾期不予接收;

3.电子版申请书及汇总表以“单位+2025年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命名,于2025年12月4日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grant@ahtcm.edu.cn。

(二)联系人

社会合作处:朱卫明,电话0551-68129321 邮箱906147720@qq.com

平台管理处:曹 寅,电话0551-68129385 邮箱754046065@qq.com

研究生院: 刘鹤龄,电话0551-68129408 邮箱2729033201@qq.com

科技处:  王婧吉(自然科学类) 高红磊(人文社科类)电话:0551-68129064

科技处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5年度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

    3.2025年度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评审推荐汇总表(自然科学类)

      4.2025年度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评审推荐汇总表(人文社会科学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