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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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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23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科学技术普及能力建设,支持全省各类科普基地依法享受国家有关科普优惠政策,促进科普基地建设与发展,根据《安徽省科学普及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皖科智〔2021〕12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我校将开展“2025年安徽省科普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科普场馆均可申请省科普基地认定。

二、推荐名额

以院部为推荐单位,各单位最多可申报一个名额。

三、认定程序

1.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科技处综合科。

2.学校推选成功后,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科普基地认定评审工作,并随机进行实地考察。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科技厅授予“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资格并授牌,认定有效期5年。

四、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对象须按照《办法》第九条有关要求准备以下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客观真实:

1.各推荐单位请于4月30日前填写《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报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提交至科技处综合科。

2.以附件形式提供申报单位开展科普活动的场地和仪器设备有关材料、近三年从事各类科普工作或开展科普活动的活动记录和照片材料、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上年度科普经费投入及其他相关材料。

五、有关要求

推荐单位承担推荐主体责任,对推荐的基地须加强工作指导,做到择优推荐,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静秋 联系电话:68129062

附件:1.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报表.docx

    2.安徽省科学普及基地认定办法(试行).docx

科技处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