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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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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校学术论文原始数据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0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4〕2 号)文件要求,我校前期开展了论文学术不端自查清理工作。为营造风清气正、严谨求实的良好科研氛围,切实做好论文等科研成果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请各单位落实好本单位科研论文原始数据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管理制度

各二级单位需建立健全论文等科研成果原始数据资料管理内部制度,明确管理范围、职责与流程等事项。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成果原始数据资料管理应符合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二、建立管理台账

各二级单位应建立本单位论文等科研成果数据资料管理台账,督促本单位科研人员进行数据备案。

三、做好备案登记

原则上由论文尾通讯作者负责登记备案及数据保管工作(尾通讯作者工作单位非安徽中医药大学,由我校论文参与作者负责登记)。需在论文等科研成果形成或发表后1个月内填写《安徽中医药大学学术论文备案表》,将所涉及的数据及资料清单交由所在单位进行数据备案及登记,相关数据原始材料由课题组完整留存备查。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论文等科研成果原始数据资料管理所必要的保障措施,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论文等科研成果原始数据资料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做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监督检查。学校将对因科研原始数据管理不力而产生重大影响的个人及单位,予以通报。

各单位应于下一年1月15日前将论文台账清单和原始数据资料检查结果(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与领导签字)报送至科技处。

联系人方式:张 伟 0551-68129062

孙 娟 0551-68129065

附件:1.安徽中医药大学学术论文备案表

    2.学术论文台账(模板)

科技处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