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22
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安徽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个人申报、科技处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推荐郑日新申报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6日。
学校纪委办公室电话:0551-68129047
学校科技处办公室电话:0551-68129062
科技处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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