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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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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6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为探索有组织科研,本年度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分为指南项目和自由探索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见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自然科学类、哲学社科类)编制指南(附件1、2)。

(一)指南项目

根据“十四五”科研任务和“双一流”建设要求,学校凝练科研主攻方向,编制发布《安徽中医药大学高校科研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围绕一流学科群,鼓励教师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核心科学问题与关键技术、中医理论系统化诠释、针灸经络理论研究与应用、中西医结合防治疑难杂病和慢病研究以及药学产业发展核心科学问题与关键技术等方向开展研究。按照类别分为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安徽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项目、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项目、安徽省高校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委托项目。

(二)自由探索项目

围绕科技“四个面向”,由项目负责人参照指南项目选题范围和方向,结合项目研究团队研究基础、条件和专长,自主提出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为提升项目结题质量,强化过程化管理,根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相关要求,经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专委会讨论,制定高校科研项目结题标准,见附件4。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按规定通报批评、暂停项目拨款、终止项目执行、追回已拨项目资金、取消项目承担者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不得以已获立项的相同或类似选题重复申报各类科研项目。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项目申请人限主持1项团队项目、参与1项团队项目,团队参与人仅限参与1个团队(含所有在研创新团队项目)。

4.高校重大科研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高校重点科研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5.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含本人申报的项目)的申请。作为主持人累计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3项(含3项)以上的,原则上不得再申请省教育厅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6.正在承担2项及以上各类省部级和国家级项目(不含人才类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高校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7.正在主持省教育厅项目(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如确需申报,需提供充足理由和所在单位论证报告,并列入所在单位2023年度科研计划。

8.此次应结题但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9.自2018年以来,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查处的,不得申报本次各类科研项目。

10、高校科学研究重点项目主要支持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开展科学研究,女性科研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申报工作安排

1.项目申请人需下载附件申请表模板填写(附件5)。纸质申请书一份(A4双面打印),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将纸质材料及汇总表(附件6)于2023年4月10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少荃湖校区图书馆818室),逾期不予接收。(电子稿以“二级单位+2023年省教育厅高校科研课题申报”命名,发送至ahzyydxkjc@163.com);

2.项目评审:学校科技处将根据教育厅相关要求及《安徽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评审推荐办法》组织校外专家函评及会议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并报省教育厅审批。

3.拟获推荐项目负责人需根据专家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将修改后的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具体报送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人:沈静高松

联系电话:68129064

附件1.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自然科学类)编制指南

附件2.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哲学社学类)编制指南

附件3.安徽中医药大学高校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4.项目结题标准

附件5.各类项目申请书

附件6.申报项目汇总表

安徽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