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办发[2021]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学校在建的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具体见附件1、2.
二、材料报送
各平台年度报告经主任签字、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由依托单位统一汇总,将纸质版(一式1份)于12月30日前报送科技处平台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hzyydxkjc@163.com。
三、注意事项
1.各平台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格式填写年度报告,无规定模板可参考提纲(见附件3)编写,填报数据应真实、准确,相关成果应列出目录清单,不需要提交附件证明材料。
2.各依托单位应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对年度报告经认真审核后报科技处。
联系人:高松电话:0551-62129062
通讯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龙子湖路350号安徽中医药大学图书馆楼818(邮寄只接收中国邮政EMS)
附件1:安徽中医药大学科研平台一览表
附件2:安徽省中医药科学院研究所一览表
附件3:年度报告提纲(2021年度)
科技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