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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2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奖秘〔2021〕358号)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优青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和面上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及其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符合《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相关规定。

1、优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较好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优青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2、杰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突出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3、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应当是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应当是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且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5、请各申报人认真对照《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要求(附件1),符合第十三条至第十九条要求的方可申报。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限2项,正在承担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申请。参与人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两个。

6、杰青项目、优青项目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提交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只需明确项目经费总额。

7、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提出项目申请。2021年到期结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其中结题验收“不通过”的,不予立项。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1.本次所有申报项目不限定申报指标。但优青项目申请人申请次数合计不超过2次(含杰青项目申请),提出申请计数。杰青项目申请人申请次数合计不超过2次,提出申请计数。

2.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10月8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申请人可提前下载附件2-4准备申报标书,系统开放后再登录系统点击申报用户登录进入统一认证中心登录后,通过个人用户注册后完成登录(附件2-5申请书仅供参考,正式申请书请在系统填报并打印)。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附件材料,按规定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总页数不超过40页。代表性成果不超过5个,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

3.科技处将于1023-25日在线审核,对需要退回修改完善的标书予以退回修改完善,1026请申请人及时下载打印审核完成后的书面材料(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申请人与参与人亲笔签字,胶装装订)。

4.科研秘书确认申请人签字无误后于10月27日中午11点前交科技处项目科,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申报工作联系电话:0551-68129064,联系人:吴鹏

信息系统咨询电话:400-161-6289、0551-62654951

                                                        科技处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