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农学会关于印发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农学〔2021〕5号)要求,决定正式启动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自2021年9月中旬开始受理科技成果评价申请。
二、申请程序:评价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安徽省农学会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学校科技处。
三、其他事项申请评价资料需提供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电子邮箱:343500358@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xx单位xx项目评价”字样。联系人:孙娟,电话:0551-68129064。
科技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