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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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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醒我校2018年已结题国自然及2021年12月拟到期国自然负责人结余资金使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91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和《财政部 科技部 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财科教〔2017〕6号)的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于2021年12月31日对2018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进行收回(项目清单见附件1);2021年12月31日拟到期国自然项目在提交结题材料时结余资金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无正当理由将不予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2)。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尽快通知到每位项目负责人(附件1及附件2),争取在2021年11月30日前报销完毕。附件1涉及项目在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结余资金将会被回收基金委。


                     科技处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