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
为全面落实《安徽中医药大学关于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安中党政[2020]9号)和《安徽省中医药科学院实体化研究所建设改革方案》(安中科[2020]169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请各研究所填报建设期(2021-2024年)任务书(附件2),具体要求如下:
1、各研究所要充分研讨、科学谋划研究所建设工作,在分析本学科发展趋势和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凝练研究方向,固化研究队伍,确定研究目标和建设任务;
2、实体化研究所建设目标不得低于《安徽省中医药科学院实体化研究所建设改革方案》文件要求,非实体化研究所要求经过四年建设达到实体化研究所遴选条件的指标要求;
3、科学院综合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各研究所建设任务书进行论证,通过论证后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其中实体化研究所建设期配套运行经费100万,非实体化研究所建设期配套运行经费10万;
4、请各研究所于4月9日前将建设任务书(附件2)一式三份(加盖研究所、二级院部公章)交至图书馆楼818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ahzyydxkjc@163.com.
联系人:高松 联系电话:0551-68129065
附件1:安徽省中医药科学院实体化研究所改革方案
附件2:安徽省中医药科学院研究所建设计划任务书
科技处
科学院综合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